凌晨1点的时候,小镇已是一片死寂。偶尔看到白色的影子在围墙上敏捷地行走,发出“喵呜”的声音。
除了三香家的面铺。
黄色的塑料油布,遮盖在棚子上面。一个手推车,一口大锅腾腾地冒着热气。旁边是另一口小砂罐,骨突突地翻滚着浑浊而喷香的平菇骨头汤。再旁边,是一排排格子。上面琳琅满目:盐、酱油、味精、青蒜、油辣椒、葱花。还有码好了的湿面。
老板娘三香站在推车前,正丢下一团面。面条在锅里打个突,三香手一抖,尽捞起来,白生生热腾腾的面条落入蓝花白瓷的大碗,再浇上平菇骨头汤。撒几粒葱花,鲜味忽然就洋溢了整个巷底。
夜深了,还有什么客人?
有的。
一个相貌斯文的年轻男人,坐在推车前的条凳上。三香把面递到他面前,男人文雅地点点头:“谢谢。”
三香有些奇怪。这样的男人,怎么会来这种地方?
她的小摊,生意虽然好,街坊赞她宽汤厚面,但也毕竟是下层人吃喝的地方。那些西装革履、戴无框眼镜的男人,晚上会在酒吧消耗时间,即使饿了,宁愿去7-11买没有营养的跑面,也不会坐在这条油腻腻的板凳上,吃一碗不知道干不干净的面。
可是这个男人坐在这里,连纸巾也没有掏出来擦擦桌子。他戴着无框眼镜,穿黑色衬衫和长裤。眼睛中有一种深不可测的东西。这个人,不像是镇上的。
三香没有来得及想太多,又有新的客人来了。
是一群刚刚下了夜班的工厂女工。夏夜的凉风里,这些年轻的女孩嘻嘻哈哈地手挽手过来,带来一股夹杂着汗味的青春气息。
为首梳马尾辫的女孩啪地摔出一张10元的票子:“6碗汤面,今天我请客!”后面一个清秀的矮个子女孩跟她抢:“喂,你不要啦。说好了今天我请客的。”
马尾辫戳她额头:“你?前几天你过生日才大出血了一次,这次就让我吧。”
女孩子们嘻嘻哈哈地找位子坐下。清秀的女孩无奈地笑笑,转头座位已被抢光,只剩下那个斯文的男人旁边还是空的。
“先生,可不可以坐你身边——”微笑着低下头,话音未落,她忽然愣住:“你,你,小宝——”
男人早已停了筷子,像在等着她那一问,抬起头浅浅笑笑,语气是惊喜,可眼睛却还是一如既往的波澜不惊:“鸟鸟,竟然是你!”
被称作“鸟鸟”的女孩,双手捂住胸口,像是惊喜到心脏要爆炸。怎么会、怎么会是他?
少年时候的往事一一浮上心头。
那年15岁,考到县城念重点高中。班上有个成绩很好的男生,叫瑞小宝。他成绩很好、唱歌很好听,并且参加了校园合唱团。许多个水气氤氲的下午,她躲在音乐教室的门外,听他用低沉柔和的嗓音专注地唱意大利的歌曲。
可惜只是暗恋、可惜她只是穷人家的女儿、可惜她面色菜黄其貌不扬、可惜对方的父母是邻市学校的教授,听说高中毕业后,就会直接去国外歌剧院深造。
人贵在有自知之明。鸟鸟始终将这份感情深埋心中,没有对任何人说。
18岁高考,他顺利去国外,而她考上大学,却因母亲重病而不得不放弃,进入一家玩具厂。
她忽然很恨自己,怎么在今夜见到他?
刚下了工,身上还有蒸腾的汗味、头发粘在额角,统一的工装宽大而难看。鸟鸟偷偷把磨出茧子的手藏在背后。
“好久没见了。”她终于迟疑着说:“你不是去国外了么?”
“我毕业了。”男人微笑了一下:“我专门回来,是想见见你。”
周围吃面的女孩子,一时间全部停止了动作,呆呆愣愣地看着男人——今天是什么日子?竟然有幸可以看到八点档剧情。
鸟鸟以为自己听错:“什么?”
可是接下来的话,越发像电影:“我想你。在德国的时候,我一直挂念你。”
女孩子的脸一下子红起来。
旁边的女工纷纷放下筷子,冲她挤眉弄眼:“喂,我们先回去了。晚上不给你留门了啊。”
“胡说!”鸟鸟小声骂了一句。
鸟鸟摇摇头,笑笑。
能骗自己什么呢?相貌充其量算得上清秀、家里那么穷;财和色,她都不具备。再说,即使被骗,也是心甘情愿的吧。
从毕业到现在,她再没对任何男孩子动过心。
“那好,你自己小心。”高个子女孩拍拍她的肩,招呼女友们散去。
凌晨3点。
三香打了个呵欠,打算收拾摊子。
面摊前的那对男女还在小声地交谈。女孩略显苍白的脸上不时泛出红晕,那团桃红色竟有种惊心动魄的凄美——凄美?三香眨巴着眼睛,怎么会想起这个词呢?
平时的她,2点就收了摊子。今天的破例,是因为这对年轻的孩子让她不期然想起了自己的初恋……长亭外,古道边,萋萋的芦苇中,她和庄秦手牵手走过的泥泞小道。那时候的庄秦,还是个腼腆而羞涩的男孩,而今朝却已是龇着一嘴的金牙,腆着大肚子,跟人在夜总会里点评环肥燕痩。
青春,纯真的青春,真是一去不可再啊。
“老板娘,我们走了。”男人忽然冷冷地看她一眼,像是看穿了她全部的心思。
三香禁不住心口一寒。
看着那个斯文的年轻男人牵着女孩的手,离开面摊,正在收拾锅灶的老板娘抬起头,无意中看向巷口,却猛然吃了一惊——昏黄的巷口路灯下,女孩的影子清清楚楚,那个男人,却没有丝毫的影子!
“喂,喂,姑娘!”三香情急地叫起来,可是他们已经一拐弯,消失在了巷口。
真是的,三香猛然记起,今天,是农历八月十五。
“我以前一直都注意着你。可是,我怕你不喜欢我呢。”鸟鸟叽叽咕咕地跟他说。
爱情可以让一个人脱胎换骨的吧。之前那个面色苍黄的女孩,刹那间滋润起来,眼睛明亮得好像珍珠,而两腮上也有了鲜艳的玫瑰红。
而被叫做小宝的男子却只是微笑着,偶尔附和一两句:“哪里,我也是喜欢你的。”“我以前也很注意你呀!”
“你这个人,”鸟鸟不禁埋怨:“都不怎么说话的。一路上都是人家在讲。”她忽然想起什么,迟疑起来:“对了,我家里那么穷,我又只念了高中……英文都不怎么会讲,你会不会嫌弃我?”
“总有一个地方,是真正公平的。”男人抬起头看着天,眼睛的颜色更加黑沉:“在那里,贫富美丑,都不再有任何差别。”
散步良久,多晚送女孩回去的,已没有任何资料证明。
站在工厂黑洞洞的宿舍楼下,女孩握着男人的手,迟疑地,舍不得放开。
“快回去吧。”男人催促:“明天晚上我接你去吃夜宵,后天再带你去我们读书的地方看看,好不好?”
鸟鸟的脸上绽放出花一样的笑容,她乖乖地回答:“好。”
看着女孩娇小的背影消失在楼梯口,男人转过身,慢慢向巷子深处走。深夜的雾起了,越来越浓,好像一声白蒙蒙的叹息。男人的身形裹在雾里面,慢慢地变形,好像一滩水迹立了起来。
他是负责勾魂的神。明天,这个女孩将在出门时不慎被汽车撞倒,当场身死。他在一个月前来认过人,刚好是她生日,听到她许愿——我想再见小宝一面。我一辈子,没有实现过任何愿望。如果可以,请帮我。
一向冷漠、只顾完成任务的他,那一刻竟有了怜悯。
于是,幻化成她心中男子的模样,圆她一个晚上的梦。希望明天勾她魂魄时,她脸上能有一丝幸福。
鸟鸟走在空荡荡的走廊上。
很黑,可是她不怕。
张望了一下四周,看到森森的雾透进来。为什么要怕?——她知道,刚才陪自己的人,并非真的小宝。
前两天,在校友录上看到,那个在美国念书的男孩子,已于前不久结婚、去了澳洲。陪伴自己的,不知是哪里来的魂魄。轻叹一声,正因为知道他不是真的,所以才敢抬起头看他。换了从前,一样觉得他那么耀眼、那么无法接近。
死后的世界,是不是没有贫富美丑的差别?她捂住胸口,心悸了一下。先天性的心脏病,是一年前诊断出来的。说过不了三年。
她只是想在死前见见他。而上天听了她的。
就当是做梦,也是好的。
鸟鸟带着恍惚而满意的笑,推开了宿舍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