夜晚,总是让人连想到不安、恐惧、宁静和沉重。尤其是一个无光的夜晚,那更是许多故事的开端。
沉重的黑暗,带来的是莫名的恐惧,因为未知,所以更加的令人害怕,这时如果出现了一丝光明,相信大多数的人都会选择靠近,这是一种本能……
凌晨二点多,万籁俱寂,一名夜归的女人独自走在清冷的路上,“咔哒咔哒”的高跟鞋声在路面上回响着,显得很突兀。也许是年久失修,道路两旁的路灯闪闪灭灭,让这条路看来更加的阴森可恐。
“吓死人了!市政局的那些人怎么搞的?路灯坏成这个样子也不修一修,明天说什么都要打车回家!”身穿暴露衣裳的女人不禁抱怨道。
其实像她这种晚上出门营业的女人,走夜路是司空见惯的,可是今天晚上,不知怎地,她忽然莫名其妙地感到一阵不安,她觉得今晚似乎有什么事要发生。
为了冲淡心中的恐惧,女人便不停地和自己说话。
“不怕不怕!这条路都走了快一年了,即使是路灯全灭,闭着眼睛也能到家!”
就在这个时候,像为了印证她的话一般,一旁沿路的五六盏本已闪烁不定的路灯,竟在同一时间全部熄灭了!
“我的妈呀!”
女人被这突然其来黑暗吓得惊叫起来。
“今儿晚上怎怎怎怎么这么邪性啊,可别碰上什么不干净的东西!不行,明天我非得给12345(市长公开电话)打电话反映反映,老这么下去迟早会吓死人的!”
为了给自己撞胆,女子开始为自己讲故事:“从从从前啊,有个乡下女人走走走夜路,结果遇到了一只冤死的鬼魂……呸呸呸!我这是讲什么呢?大吉大利、大吉大利、阿弥陀佛、阿弥陀佛……”
她是个能说会道的人,而且肚子里有点墨水,是姐妹里公认的故事大王。
肚子里装着那么多美好的故事,可为什么偏偏选了一个阴森恐怖的鬼故事呢?这是否在暗示着什么?她想着想着,一股凉风便从后脊梁上冒了出来,她觉得事情有点不妙。
女人不住地念着佛,这时她终于看到在不远的前方有一盏灯光,不过,那盏灯光看起来很是诡异。
她已经顾不得这么多了,她急忙走过去,“咔哒咔哒……”机关枪一样的高跟鞋声在街道上响成一溜,恐惧使女人的脚步变得踉踉跄跄。
那灯光,属于一盏看来还颇新的路灯,女人站在路灯底下仰头看着,虽说这盏路灯并不是很亮,但总比一片漆黑来得好。
也许是光明带来了一丝温暖,女子长吁了口气,驱散了闷在心中的恐惧。她借着微弱的灯光向四周打量,奇怪的是,这里并不属于刚才的那条街道,也不属于其他街道,仿佛是独立出来的,与她所熟知的那个世界完全脱离开来。
女人感到很纳闷,同时也感到一阵不寒而栗,她想:这究竟是个什么地方?
这时,她忽然听到身后响起了一阵“窸窸窣窣”的声音……
“喂!你们谁看过《动物的伪装》这本书?真是太好看了,没想到自然界里还有那么多生物会伪装自己,就好比竹节虫,它的外形简直就跟细竹子一个模样,捕食的时候,它一动不动地戳在地上,等猎物靠近,它便一下子活过来将猎物咬死!简直太酷了!”
王芳一边揉着惺忪的睡眼,一边说着。很显然,她昨晚一定熬夜看书来着,结果弄出两个黑眼圈儿。
“阿芳你别吵,我正在看报纸,唔……今天凌晨两点多,一名夜总会小姐在夜归的途中惨遭杀害,手段十分残忍,女人全身上有着数不清的大小伤口,而且大腿和胸部等多肉的地方都被凶手以变态的手段强行撕下,但致命伤却是头部,仿佛是被利器削掉了大半……”
“真是见鬼!报纸越来越不像话了,把一个凶杀案写得这么血腥,还刊登了现场照片,这样还叫人家怎么吃早饭啊!”
牛晓铃虽然口中在抱怨,但还是用最快的速度蚕食着面前的早餐。
“哇!汉堡!热狗!油条!油饼!蛋糕!牛奶……你是要宴请四方还是怎么着?那么多东西你一个人吃得完吗?”李净看着满满一桌子的食物不禁有点头晕。
“这有什么大惊小怪的?她哪次早餐不是那么恐怖?”王芳在一旁插话,还顺手拿起了一蛋糕送进嘴里。“我还真的很羡慕你,吃这么多东西都不会胖……就算胖也都胖到‘好地方’去了!”
“不要偷吃人家的蛋糕!那可是人家最喜欢吃的草梅味儿啊!”牛晓铃抱怨道,“还有啊,不要用油手随便捏我!”她张嘴做势咬去,吓得王芳一声尖叫。
王芳、李净、牛晓铃,三个个性不同,但却相处异常融洽的密友,同属于“西冷悬疑社”(一家致力于研究神秘事件,同时也进行悬疑小说创作的社团,不才在下我,就属于这个社团),因为三人都喜好研究神秘事件,所以很快就走到了一起。
“你刚说的那个凶杀案件听起来好像挺神秘的!”王方突然开口。
“什么凶杀案啊?”牛晓铃一门心思地对着桌上的食物发狠。
“脑子里进水了是不是?就是昨天晚上,嗯,应该说是今天凌晨,一名夜归女人在回家的路上惨遭杀害的那个凶案!你刚才不是还读来着!”
“哦,你是说那个脑袋被砍掉一半,脑浆洒了一地,大腿和胸部的肉也被撕下来的女人?”牛晓铃满不在乎地说。
“没错没错!”
“我还真佩服你们两个,谈论着这么恶心的事情,还能吃得下早餐!”李净露出了欲呕吐的表情看着两位好友。
“这有什么呀!不过就是手法比较残忍的杀人事件而已,跟吃早餐有什么关系?”牛晓铃说完,一口咬住煎得半生不熟的鸡蛋,粘稠的蛋黄一下子射了出来,差点喷在王芳的脸上。
王芳愤怒地朝牛晓铃挥了挥拳头。
“不过说真的,我也觉得有问题,毕竟杀人就算了,为什么要将胸部还有大腿的肉撕掉呢?而且他可以用利器,为什么又要用撕的呢?”李净说。
“好啦!既然大家对这件案子这么有兴趣,不如今天下午一起去调查一下吧!”王芳说。
其她两人当然是连声说好。
此时是下午五点,三个好奇的女孩子正站在离早上命案现场约一百米的地方,目前现场还是有不少警察在那收集证据,三人也不敢太过于靠近。
“王芳,你是怎么知道命案现场在这的呀?新闻恐怕不会报出来吧?”李净不解地问。
“呵呵,一来是这附近是我小时候常来的地方,二来你们怎么忘了我大哥是做什么的?”
“哦!你不说我们道真忘了,你大哥是当警察的!怪不得呢。”李净恍然大悟道。
“那有没有办法利用职务之便打听到一点内幕消息啊?”牛晓铃表情鬼鬼地说。
“等等吧,再过半小时左右,他们会休息一下,到时再去问我大哥。”
约莫半个小时过后,天色渐渐转暗,金黄色的夕阳披洒在大地上,使一切看上去都血淋淋的。忙碌了半天的警察们也渐渐散开。
“大哥!”王芳冲着一个个子高高,肌肉发达的男子叫道,“我们来看你了,有没有感动得流泪啊?”
王芳的大哥王勇愣了一下,笑着说:“得了吧,别以为我第一天认识你们这群小妮子,妳们一定是想要知道些内幕才来找我的,对吧?”
随即,王勇抓了抓头发说:“这个案子说来也真的很奇怪,先不说凶手为什么要用撕的手段残害被害人的肢体,光是能撕下肉来这一点,就让人不寒而栗……你们想想啊,一个人的力气再大,也不可能将人身上的肉硬生生地撕下来。还有啊,脑袋上的伤口,一看就是被利器所伤,奇怪也就奇怪在这个地方,手里明明有利器,而为什么用手去撕呢?”
“王大哥,你们有没有发现一件事,现场的血迹好像太少了一点。”眼尖的牛宵铃突然开口。
“嗯,我们当然发现了,因为若照现在这样的伤口来看,流得血应该要很多才对……”王勇若有所思的说着。
虽然口中说血迹过少,但现场却是有如被红色墨水泼满的画布一样。不过,如果真的照一个人身上的血量来说,还真是少了一点。
“而且……你们看啊,血迹大多是在地上,照理来说,这里是第一现场,那么路灯柱上不也应该多少被喷到一些才对吗?怎么会一点都没有呢?”李净也提出了她发现的疑点。
“你观察得很仔细。据我们目前的推断,有可能是凶手站在电灯柱前将被害人杀死,而他的身体刚好挡住鲜血的喷射,所以灯柱本身才没有沾到血迹。但奇怪的是,灯柱靠近地面的边缘却粘满了血迹,丝毫没有人站立过的迹象,如果说凶手是站在灯柱后面下手……”
王勇的话嘎然而止,明显是陷入了深思。